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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共“计”,共抗疫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开展实(见)习教学的紧急通知(通告第6号)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9日 09:53    作者:   编辑: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见)习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开展实(见)习教学紧急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意识,特成立玉林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见)习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伟中

副组长:黄健云、杨潇

成员:唐世纲、邓旭、龚榆桐、各二级学院院长

二、工作措施

1.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核查曾在湖北省(特别是在武汉市)开展实(见)习的师生人群,掌握其实习期间是否接触过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目前居住地、目前身体状况等重要信息,并填写《在鄂实(见)习信息表》。

3.各二级学院加强核查我校寒假、春节期间正在实(见)习的学生人群(包括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按班级进行排查和监控,如有在湖北实习的学生,各二级学院一律通知其暂停实(见)习的相关活动,同时填写《寒假、春节期间实(见)习信息表》。

4. 各二级学院原计划已安排好但尚未实施的实(见)习计划,一律暂停执行,并及时与实习单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实(见)习重启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5. 各二级学院要派出专门负责人对接教务处,要重点监控鄂籍学生、曾经在鄂居住、逗留的学生去向,发现情况,立即上报教务处。

6. 各二级学院填写好《在鄂实(见)习信息表》、《寒假、春节期间实(见)习信息表》,在2020年1月30日前发送教务处龚榆桐、朱羽林OA,联系电话:13768990901、13877560025。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防控措施,对本项工作做到统筹安排,科学落实。

2.时刻绷紧传染病防治这根弦,制定好本学院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

3.如发生疫情的,各二级学院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告,建立档案,做好后续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加强舆情管控,避免出现网络炒作和不实传播等。

附件1:《在鄂实(见)习信息表》

附件2:《寒假、春节期间实(见)习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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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月26日